2004年11月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自愿”能否成为施暴的藉口?
牧野风

  一个拘留所副所长在其值班室内奸淫了被其拘留的女子,却以女方当时没有呼救为由,辩称女方属“自愿”。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伊索的那篇寓言:一匹饿狼看见一只离群的小羊,下毒手前想找点理由,就对小羊道:“你去年曾辱骂过我!”小羊说去年自己还没出生呢!狼又说:“你在我地盘上吃过草!”小羊说自己靠吃奶过活,至今还不知草的滋味。狼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即使你驳倒了我的每一句话,但我终究要吃晚餐的!”
  恶狼自有恶狼的逻辑,暴君自有其暴行的藉口。故而“看”上了刚进拘留所的放羊女孙某的宋副所长,便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值夜班时,在拘留所值班室内强行与孙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孙某立即以强奸罪将宋某控告到公安机关(10月30日《时代商报》)。一个是堂堂的拘留所副所长,一个是因纠纷而误伤他人被抓进拘留所的放羊女,其身份地位之落差,就如同伊索寓言中那只饿极了的恶狼和那只孤独无助的小羊一样了。而“看中”小羊的恶狼不管小羊是否愿意充当自己的“盘中餐”,恶狼也都“终究要吃晚餐的”!
  拘留所副所长把被拘留的弱势女子当作自己发泄兽欲的工具,却竟然还要以女子没敢反抗而诬告女子纯属“自愿”,这真是十足的“恶狼逻辑”。被拘留的放羊女的命运,暂时掌握在你拘留所长的手中,在完全由你掌控的“一亩三分地”上,别说你欲拿她发泄自身的兽欲,即便是你欲行更大的不轨或恶行,作为弱势一方,在面临“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无助境地中,恐怕也只有选择“屈从”和“自愿”了。别说她不呼,即便呼了,又能如何?说不定会给她招来更大的不测和祸端!故而孙某没有呼救并不就证明那是对你兽行的迁就和许可,了不起是慑于你拘留所长的强势身份和无端淫威而已,甚至是一种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罢了!
  再者,话又说回来,即便是当时被你奸淫的拘留女是“自愿”的,那你副所长大人在值班室内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跟被你拘留的女子“交欢”,难道你就能够免责了吗?作为正在工作的执法人员,又是在工作场合,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干出如此禽兽不如的行径来,难道就可以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了吗?更何况你公然奸淫是被你看守的良家妇女呢!